为使研究生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研究生证及乘车优惠卡,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证的管理办法
1.研究生证是研究生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 仅限研究生本人 使用, 应妥善保管, 不得转借、涂改或赠与他人。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 各学院根据新生人数到研究生工作 部(处) 统一领取研究生证。
3.每学期开学时, 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 册手续, 加盖注册章后, 研究生证方有效。
4.在校期间研究生遗失研究生证,原则上只能申请补办一次, 并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
5.研究生补办研究生证,须填写《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证(火 车票优惠卡) 补办申请表》(附件 1)、《研究生证及火车优惠 卡补办缴费单》(附件 2)、《用印审批单》(附件 3),交近期 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 由研究生辅导员在 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工作部(处) 集中办理。
6.研究生因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 应将研究生证交还研究生 工作部(处)。如有遗失,按章收费,不交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凡因家庭地址变更, 需要换研究生证的, 应由研究生本人 申请, 附家长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和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书面 证明, 到研究生工作部(处) 办理。
8.补办研究生证的时间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的最后一周, 其 余时间不予办理。
9.凡持有两个研究生证, 或涂改、转借、冒用他人研究生证 者, 一经查实,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火车票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 的管理办法
( 一 )发放条件
1.研究生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方, 需乘坐火车回家或 返校;
2.研究生没有工资收入(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研究 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符合该条件);
3.研究生应在研究生证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乘车区间, “乘 车区间”栏不填写者, 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
4.若研究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 由研究生择一填写;
5.家庭地址发生变更的, 需持父母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研究生 工作部(处) 办理相关手续。
(二) 使用方法
1. “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 贴于研究生证内页空 白处(封皮遮挡无碍), 一经粘贴不能揭下重贴, 否则由此造成 的损失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优惠卡”要注意保护,应远离电磁炉、微波炉、电视机、 冰箱等有高磁场的电器, 尽量不要和手机、电脑、磁铁等带磁物 品放在一起;
3.“优惠卡”在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四次,每增输一次, 可购票四次( 一学年);
4.研究生持贴有“优惠卡”的研究生证购买火车票, 车站售 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
(三) 办理流程
1.新生办理“优惠卡”, 须以学院为单位办理, 经研究生辅 导员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 由研究生工作部(处) 办 理并发放优惠卡;
2.火车票优惠卡每年增输一次, 办理时间为每年十二月的最 后一周;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增输两次, 全日制专业学位 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增输一次; 办理优惠卡增输的研究生, 须以学 院为单位, 填写《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次数增输登 记表》(附件 4, 以下简称《增输登记表》) ,经研究生辅导员 审核盖章后,将研究生证和《增输登记表》交研究生工作部(处) 统一办理;
3.在校研究生需补办优惠卡者, 由本人填写《武汉轻工大学 研究生证(火车票优惠卡) 补办申请表》(附件 1)、《研究生 证及火车优惠卡补办缴费单》(附件 2),连同成本费一并交至 研究生辅导员, 由研究生辅导员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 统一办 理, 办理时间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的最后一周。
三、注意事项
1.火车票优惠卡只有在规定的寒、暑假期间才能购买火车票 半价, 其它法定假日不享受此优惠;
2.新生的火车票优惠卡由学校免费发放, 如因遗失、损坏等 原因需补办优惠卡者, 则要缴纳成本费;
3.研究生证的乘车区间一经填写不得涂改, 否则视为无效乘 车区间;
4.需中转同学的乘车区间建议填写终点站名;
5.各学院辅导员需严格把关, 严禁弄虚作假, 对弄虚作假的 研究生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证、 乘车优惠卡管理办法》(校研究生 (2014)3 号) 同时废止, 由研 究生工作部(处) 负责解释。
附件: 1.研究生证(火车票优惠卡)补办申请表
2.研究生证及火车优惠卡补办缴费单
3.武汉轻工大学用印审批表
4.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次数增输登记表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