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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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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院(部)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校研究生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检查、各类评估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命题、制卷、考试、复试、录取等工作。

4.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考务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各学院立德树人主体责任,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上岗培训及考核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籍与学位管理等工作。

7.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8.全校研究生教学安排,负责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质量监控与教学督导等工作。

9.负责研究生创新及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协调研究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相关工作。

10.负责全校研究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11.协调指导各学院研究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

12.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三助”管理及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毕业生离校工作。

14.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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