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轻工大行发〔2019〕38号)、《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轻工大行发〔2014〕51号)、《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校研究生〔201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工作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按《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日程安排》执行(附件1)。
2.《武汉轻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作为学位申请人申请授予学位的依据,归入本人档案,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其扉页上的说明,详见《武汉轻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3. 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抽评工作的程序及要求详见《关于组织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评工作的通知》(附件3)。
4. 2021届毕业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附件4)。
5. 学位授予信息相关内容的采集是用来向国务院上报使用,请据实认真填写,并确定真实准确(附件5,附件6)。
6. 为了保证论文印制规格式样上的统一,请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到研究生工作部(处)指定的地点印制学位论文。
常青校区:校园文印中心(武汉轻工大学桂园学生公寓5号门面)
联系电话:83912943,13349832532
金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林青复印店
联系电话:85505137,15623241378
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并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1届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