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籍与学位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3/02/16 09:16:20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工作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按《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日程安排》执行(附件1)。

2.《武汉轻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作为学位申请人申请授予学位的依据,归入本人档案,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其扉页上的说明,详见《武汉轻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3. 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程序及要求详见《关于组织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附件3)。

4. 2023届毕业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附件4)。

5. 学位授予信息相关内容的采集是用来向国务院上报使用,请据实认真填写,并确定真实准确(附件5,附件6)。

6. 为了保证论文印制规格式样上的统一,请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到研究生工作部(处)指定的地点印制学位论文。

常青校区:宏禧电脑(武汉轻工大学桂园学生公寓5号门面)

联系电话:13349832532

金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印象图文广告传媒

联系电话:85505137,15623241378

二、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盲评、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2023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各环节资格审查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请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学位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由导师、学院、研究生处通过平台系统协同反馈审查意见。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由各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研究生处存档。务请申请者、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系统内完成各环节操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并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3届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

各类提交材料应按照通知公布的模板下载填写。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学籍与学位管理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13149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16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Copyright©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