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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2/28 09:39:48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的要求,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的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报送内容

本次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

1.上报新增专家;

2.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

3.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报送与更新的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各字段信息应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校验规则填写,其中黄色表示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和校对工作,于2023年3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418917314@qq.com。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负责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2.《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填写信息不全或不准,专家不能入库。

3.填报时请勿改动《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格式。

4.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登录系统和工作联系的主要方式,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

5.各学院及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进行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专家,将取消其进入专家库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13149

附件1: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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