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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与修订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3/04/27 10:02:42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学校决定启动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在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总体保持不变,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请在培养方案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修订;湖北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对应专业(领域)须与合作企业联合制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照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核对、整理本单位的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目录须与招生目录保持一致。新增的专业请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编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编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本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培养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3)。调整的培养方案请在2022级培养方案基础上修改,修改之处用红色字体标出,并提交《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附件4)。新开设的课程,请标注新开课程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查看并学习全国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最新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酌情修订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

4、新制定的或进行调整的培养方案,需在相关文件指导下,经充分调研、讨论,由各培养单位的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全体成员签字、学院盖章),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5、各培养单位在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后,应同步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模板见附件4

6、以上各项需报送的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于512日之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行政楼411),并将新增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和所有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收齐统一交研究生院。

7518日之前,各学院将最终版本培养方案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精心组织、严密论证,做好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和跨学院共设课程的协调工作,着重审查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和培养环节的完整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面修订工作。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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