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开学初教学运行相关工作
1、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做好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检查,并填报《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准备情况表》(见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课堂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
2、任课教师制定《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表》(见附件3),统一上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3、任课教师制定《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4),在教学目标中增加“课程思政”目标,根据“课程思政”目标设计相应教学环节,在教学团队、课程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环节,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学生的学习任务中,体现在学习评价方案中。
二、其他工作
1、请相关单位对照2023年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做好202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返校后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2、课程重修学生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重修报名表(请以通知中报名表为模板),并在系统里完成重修名单的添加(公共课由研究生处添加)。新系统重修名单添加方法:①“培养”--“课程免修重修”--“重修课程申请审核”,添加学生重修信息,审核通过;②在“培养”--“课务信息管理”--“排课管理”中添加重修学生。3月8日后不再受理。
3、各学院要周密安排各项教学任务,做好理论课与实践课实训课实验课的有效衔接,确保圆满完成春季学习各项教学任务。
4、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严肃课堂纪律、严格考勤,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各项规定,杜绝违规行为、舆情事件的发生。
5、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课堂,深入了解教师授课及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实际情况,形成本单位规范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总结,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于3月8日前全部报送完成。
2、所需报送材料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准备情况表》(纸质版)
2)《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课堂检查登记表》(纸质版)
3)《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表》(纸质版)
4)《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院部存档)
5)《重修登记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
6)上学期成绩单(纸质版)
7)2023-2024-2教学任务表(电子及纸质版)
研究生院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