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4]46号)和《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14]3号)要求,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保申请、评审、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评审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不得在小范围内“暗箱操作”,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学生。
在评审前,要将国家、省和学校的评选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三、评审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4]46号)执行。本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2017级研究生按照上述文件评选;
3、2015级和2016级研究生拟推荐名额如下,最终名额以实际评定为准。
学院 |
2015级和2016级参评人数 |
一等 奖学金 |
二等 奖学金 |
三等 奖学金 |
食品学院 |
138 |
14 |
28 |
96 |
生工学院 |
59 |
6 |
12 |
41 |
化环学院 |
28 |
3 |
6 |
19 |
机械学院 |
19 |
2 |
4 |
13 |
动科学院 |
43 |
4 |
9 |
30 |
电气学院 |
16 |
2 |
3 |
11 |
数计学院 |
36 |
4 |
7 |
25 |
土建学院 |
46 |
5 |
9 |
32 |
经管学院 |
104 |
10 |
21 |
73 |
马 院 |
28 |
3 |
6 |
19 |
外 院 |
6 |
1 |
1 |
4 |
艺传学院 |
5 |
1 |
1 |
3 |
医护学院 |
18(2016级) |
2 |
4 |
12 |
合 计 |
546 |
57 |
111 |
378 |
4、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需公示3个工作日。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评选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分会、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任职满一年及以上者。
2、评选办法
请各学院按照《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14]3号)执行。
3、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
在校生人数 |
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 |
食品学院 |
229 |
11 |
生工学院 |
99 |
5 |
化环学院 |
51 |
3 |
动科学院 |
48 |
2 |
机械学院 |
68 |
3 |
电气学院 |
33 |
2 |
数计学院 |
66 |
3 |
土建学院 |
68 |
3 |
经管学院 |
203 |
10 |
马 院 |
40 |
2 |
外 院 |
9 |
1 |
艺传学院 |
6 |
1 |
医护学院 |
99 |
5 |
合 计 |
1020 |
51 |
4、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需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报送时间:2017年11月10日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13149
电子邮箱:282001770@qq.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