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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于:2018/05/14 10:09:1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为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各方面成绩突出者,并激励在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全面成才,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拟定于2018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2、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补考或重修科目),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

3、勤俭自强,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承担班级、学院和研究生会的有关工作,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学术、文体活动,表现出色;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受过通报批评和校纪处分。

三、名额及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各学院应按照名额上限严格评选;名额不设下限,宁缺勿滥。获奖者由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学院名称

拟毕业人数

名额上限

普硕

专硕

合计

食品学院

30

39

69

7

生工学院

24

1

25

3

化环学院

10

5

15

2

机械学院

1

15

16

2

动科学院

21

0

21

2

电气学院

4

9

13

1

数计学院

6

24

30

3

土建学院

14

17

31

3

经管学院

14

73

87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0

16

2

外语学院

4

0

4

0

艺传学院

4

0

4

0

医护学院

0

39

39

4

合计

148

222

370

38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根据上述基本条件自定细则,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选;

2、评选结果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辅导员于2018年6月1日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申报表》(见附件1)和《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见附件2)交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工作部核查上述材料,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通过。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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