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寒假即将临近,现将寒假前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19年1月19日放寒假,2月17日报到,2月18日正式上课。
2、做好困难研究生的帮扶工作。各学院要特别关注家庭困难的研究生,了解他们寒假期间的去向,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各学院须将《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见附件1)发放给每一位研究生,并与本学院所有研究生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家长、学生留存一份。
4、做好研究生离校和返校的各项工作。研究生辅导员要详细掌握研究生的离校和返校时间,对于不能及时离校和返校的研究生要了解原因,并填报《2019年寒假研究生假期安排统计表》(见附件3);研究生导师要了解所带研究生的假期去向,对家庭困难的研究生要特别关心,尽可能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5、春节是阖家团聚的传统节日,研究生均应回家过年。对有特殊原因确需留校过年的研究生,其导师应做好该生过年期间生活学习上的安排,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6、各学院须于2019年1月15日(周二)前落实完成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信息统计工作。《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须签订完毕,由学院留存;《2019年寒假研究生假期安排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党总支公章,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报研工部。
晚于放假时间离校、早于开学时间到校的,都视为留校,需要填写留校原因;对留校过年的研究生,请特别注明。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