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树立毕业研究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各学院应按照名额上限严格评选;名额不设下限,宁缺毋滥。获奖者由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学院 |
拟毕业人数 |
名额上限 |
学硕 |
专硕 |
合计 |
食品学院 |
44 |
46 |
90 |
9 |
生工学院 |
31 |
16 |
47 |
5 |
化环学院 |
14 |
14 |
28 |
3 |
机械学院 |
5 |
24 |
29 |
3 |
动科学院 |
22 |
4 |
26 |
3 |
电气学院 |
2 |
13 |
15 |
2 |
数计学院 |
7 |
28 |
35 |
4 |
土建学院 |
11 |
12 |
23 |
2 |
经管学院 |
11 |
75 |
86 |
9 |
艺传学院 |
1 |
13 |
14 |
1 |
医护学院 |
0 |
0 |
0 |
0 |
外语学院 |
3 |
0 |
3 |
0 |
马克思学院 |
10 |
0 |
10 |
1 |
合计 |
161 |
245 |
406 |
42 |
三、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学期间未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补考或重修课程,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
3、勤俭自强、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承担班级、学院和研究生会的有关工作,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学术、文体活动,表现出色;
4、毕业论文成绩优良,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延期毕业不允许参评;
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手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3)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5月18日——5月24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申报表》。申报者需按评选日期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学院初评、公示(5月25日——6月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申报表》和《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交研究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公示:(6月8日——6月12日)
研究生工作部核查各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
五、材料报送要求和联系方式: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6月8日(周一)12:00前将电子版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发研究生工作部(处);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章)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申报表》和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交行政楼411办公室。
电子版文件名请标注为“学院名称+优秀毕业生”。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5972939987
六、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工作为契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彰显优秀毕业研究生风采,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