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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于:2026-01-07  点击量: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被誉为“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具备推免资格,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4个;自设交叉学科硕士点4个。其中,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连续多年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农业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5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被列为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拟在畜牧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点招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7人(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学习方式和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6 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标准为 1 万元/年。

四、招生方式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违纪处分记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学位者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 外语水平达到招生学科(专业)规定的要求。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考核”制报考者还须具备:

1.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7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6.0及以上;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国际会议全文论文、SCI/SSCI/CSSCI/EI/A&HCI收录的英文文章)。

2.科研能力。取得与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科研业绩(近五年),须满足下列条件: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或SCI/SSCI/CSSCI/EI/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同时具备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①获科技奖或人文社会科学奖1项(国家级科技奖或人文社会科学奖获得者;教育部等部委和省政府科技奖或人文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教育部等部委和省政府科技奖或人文社会科学奖二等奖排名前七完成人;教育部等部委和省政府科技奖或人文社会科学奖三等奖排名前五完成人;具有向国家奖励办直接推荐国家奖申报资格的一级学会奖等社会力量奖一等奖排名前三完成人)。

②出版学术专著1部(第一著者或独著)。

③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视为第一)。

④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1篇并被SCISSCICSSCI收录。

⑤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2篇并被EIA&HCI收录。

⑥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在上述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满足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它具体要求。

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

六、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提交资格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网报”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考核、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的 “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116日—2026317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无效。

(二)选择报名方式

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的招生方式进行报名。我校将先进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普通招考主要针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后剩余预分计划,没有剩余预分计划时不再开展“普通招考”。

温馨提醒:报名前考生应与招生学院及意向导师充分沟通

(三)学籍学历填报注意事项

1.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按照实际学位/学历情况据实填写。

2.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填写“硕士研究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学历信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填“无”。

(四)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缴纳报名费100/人。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生成报名号后,点击“返回首页”,完成缴费手续。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七、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意见;定向或非定向等报考信息一旦上报之后无法再修改

2.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博士研究计划: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和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公章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6.科研成果清单(附佐证材料):在所报考学科领域或相近学科公开发表的论文(SCI论文需附检索证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生、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报考招生单位招生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报送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将材料清单中的1245689扫描成PDF格式(内容须清晰可见),合并为1个文件发送至招生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考生姓名+报名号”,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完整的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相关招生学院。

重要提示:考生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考生提交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核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

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招生学院对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素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等;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综合考核具体形式、内容以及成绩占比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申请-考核”制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64-5月,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与查询。

(二)普通招考

招生学院在“申请-考核”制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如有剩余预分计划,另行通知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和考试时间。

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20264-5月进行,初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复试为综合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具体见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招生质量。

(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相应管理办法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办法和要求,在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后,公示考核最终成绩。参加普通招考的,以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下达计划数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四)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纠纷或其他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详见《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国家奖学金:30000/年。

(二)国家助学金:13000/年。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8000/年。

(四)学校助研津贴不低于10000/年。

(五)奖助政策如有变化,按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制度执行。

十二、其他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已注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因自审不清造成不予考核、不予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谨慎做好决定。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放弃原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及其它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招生有关规定,参照《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25]15号)执行。

(七)如因教育部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政策变化,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十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部门: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网址:https://yjs.whpu.edu.cn/

通讯(申诉)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

(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027-83956175

联系人: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s://sasne.whpu.edu.cn/

通讯(申诉)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

十四、相关附件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3:专家推荐书模板

附件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

附件5:科研成果清单模板

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7:学历和学籍信息认证方法相关说明

附件8: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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