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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5-09-22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3 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4〕19 ,我校畜牧学获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将于 2026 正式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为了做好相关招生、培养及导师队伍建设工作,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25〕14,现将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遴选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博导遴选与认定对象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遴原则性条件按《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25〕14号)执行,同时应符合博士点所在学科有关博导遴选具体要求。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遴选工作的首位,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应根据本学科发展需求和博士生培养需要择优遴选博士生导师。

二、博导遴选与认定

(一)博导遴选

原则上申请人只能在博士点所在学科的1个二级学科方向内申请。符合博导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和《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术专长、研究方向与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有相关性的教师积极申报学科交叉申请人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必须博士点所在学科最新版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至少1个研究方向符合

(二)博导认定

符合博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2)和《武汉轻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9月30日前向博士点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评

申报博导者需通过申请人所在学院党委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评。

(三)学院初审

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博导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对博士点所在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博导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申请人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

(二)2025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均需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

动科学院联系人:杨书慧

联系电话:027-83956175   邮箱:287174037@qq.com

研究生院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27-83913149。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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