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03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探索产学结合培养研究生的新途径,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决定开展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遴选工作。我校研究生处根据教指委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各培养学院根据《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组织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
2. 申报工作采取联合申报的形式进行,即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和基地的主办单位联合申报。
3. 各有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学院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与基层联合建设的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且已运行3年及以上时间;
2. 实践基地应运行稳定、内容综合,每年能为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实践岗位,可结合培养领域要求对学生进行系统综合的职业技能训练,且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3. 有一定数量的可承担指导研究生实践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参与共同指导;
4. 具有基本的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满足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条件。
5. 培养单位与基层单位共同建立了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并与当地政府、管理部门、技术支撑部门(县乡村)或企业有紧密合作关系;
6. 实践基地符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定位,特色突出,建设经验和建设模式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7. 在实践基地开展实践和研究工作的研究生累计不少于10人,且有1届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了标志性建设成果。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评选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2. 能够反映实践基地的基本设施、研究生培养实施情况、工作日志等照片(JPG格式,1M以上未经剪裁)、研究生实践研究成果的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或第三方出具的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 其他与实践基地有关的支撑材料(如实践基地共建双方签订的协议、实践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等电子档,pdf格式)。
4. 实践基地培养的优秀研究生案例介绍(1-2人)(WORD版,每个案例2000字)。
四、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学院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给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个示范基地至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参加全国评审。
联系人:胡志刚; 报送地址:行政楼406室
联系电话:83921253; 电子邮箱:whhzg@qq.com
附件1: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遴选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