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表彰和奖励在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导师,根据《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轻工大党发[2020]41号,见附件一),现就开展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实绩、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范围为符合优秀导师评选办法文件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带研究生导师总数的6%。
二、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导师,认真填写《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见附件二)。并提供研究生导师本人及所培养的研究生主要获奖、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各类竞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员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按照评选比例择优推荐,并于7月22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申报纸质版材料送研究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428535@qq.com。
3.学校评审。学校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差额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对于被评选为“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者,由学校发文表彰并予以奖励。
三、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和材料审核,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严格程序、公平公正。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推荐结果公平公正。
联系方式:佘珠花、苏娟 027-83921253、027-83923353
附件一:《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