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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5/13 14:48:01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树立毕业研究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各学院应按照名额上限严格评选;名额不设下限,宁缺毋滥。获奖者由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学院

拟毕业人数

名额上限

学硕

专硕

合计

食品学院

50

12

62

6

生科学院

32

19

51

5

化环学院

20

26

46

4

机械学院

4

11

15

1

动科学院

24

19

43

4

电气学院

3

15

18

1

数计学院

10

15

25

2

土建学院

12

0

12

1

管理学院

19

118

137

13

经济学院

0

12

12

1

艺术学院

0

17

17

1

人文学院

0

14

14

1

医学院

0

43

43

4

外语学院

3

10

13

1

马克思学院

13

0

13

1

合计

190

331

521

46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学期间未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补考或重修课程,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

3、勤俭自强、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承担班级、学院和研究生会的有关工作,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学术、文体活动,表现出色;

4、毕业论文成绩优良,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延期毕业不允许参评;

具体按照《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即日起——5月18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研究生管理系统-研工-优秀毕业生申请”中填写武汉轻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申报表》。申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学院审核、公示(5月19——526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导师与学院在系统中审核通过,评审过程与公示材料各学院存档备查。

3、学校审核、公示:(526——6月2日)

   研究生工作部核查各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

、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在时间期限内进行逐项填报和审核,未经研究生管理系统申报的不予认定,后期无法自助打印荣誉证书;

3、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工作为契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彰显优秀毕业研究生风采,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2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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