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仅提供一份,如若遗失,只能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补办后原证书作废。学校每年5月和11月接受办理申请。
申请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需准备如下材料:
1. 个人书面申请一份;
2.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个人情况说明);
3. 证书遗失登报启事:申办者应在地市级报刊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声明应包括学校名称、姓名和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
4. 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和证书发放名册复印件:申请者在武汉轻工大学档案馆(金银湖图书馆九楼)复印有申请者本人姓名页,并加盖武汉轻工大学档案馆公章;
5. 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1份(见附件);
6.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 原证书复印件一份(若无存档,可不提供);
8. 申请者携带上述材料、以及两张两寸本人近期照片及相应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像素150*210,大小:小于10k,格式:jpg,电子照片命名原则:姓名+身份证号码),持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者另请携带委托书和补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研究生处办理,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联系电话:027-8392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