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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0/02/19 10:41:37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北省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延期开学和学生原地休整、不得提前返校的要求下,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的影响,服务学生按期毕业需求,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0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按《武汉轻工大学2020届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执行。

二、《武汉轻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作为学位申请人申请授予学位的依据,归入本人档案,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其扉页上的说明,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2020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抽评工作的程序及要求详见《关于组织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评工作的通知》(附件3)。如有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少数无法按时提交论文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处备案后,可延后到4月15日前提交论文。

四、学位授予信息相关内容的采集是用来向教育部学位中心上报使用,请据实认真填写,并确定真实准确(附件4,附件5)。

五、其他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应认真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和邮件等线上途径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同时,导师应充分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身体情况和学习生活状况,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共同解决。各学院应加强对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安排专人负责,对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答辩、学位申请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关注、解决。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可先提交电子版,暂缓提交纸质版,待疫情解除后,再补齐纸质版材料。如不能现场答辩,各培养单位预答辩和答辩环节可采用网络会议、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并要求留存答辩视频。

(四)以上学位论文的工作安排是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并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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