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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9/13 09:27:51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基本修读完培养计划安排的课程,为了保证和促进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严格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的文件精神,学校定于本学期内组织2021级学术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间:12月16日之前完成

二、开题具体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主要指标之一,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和评议工作。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负责开题报告考核工作。开题报告会须公开举行,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主持,采用陈述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PPT等手段以保证良好的视听效果。评议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请各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开题审核。

3、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时间由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确定,但最迟应于本年度11月25日之前完成。研究生开题时间安排表(评审小组名单、报告会时间、地点、学生名单等)于报告前一周前报研究生处(行政楼409室)。

4、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须于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将本单位2021级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汇总表》、《开题报告成绩汇总表》一起报送校研究生处(行政楼409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由院(部)保管,四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分别由学生本人(1份)、所在学院(2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在研究生毕业时随学位档案一起提交研究生处)、指导教师(1份)留存。

5、开题报告通过后,其选题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变的,须重作开题报告,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未经同意,擅自更改论文题目的,学校将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6、凡未通过开题报告者,可补作一次,若仍未通过,推迟到下一年度再申请。

7、本次开题需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开题过程。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毕业——开题报告管理,完成各环节的审核与录入工作。

8、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所需材料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籍与学位-表格下载中下载。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2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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