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籍与学位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0/05/08 12:35:43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疫情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对象

已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且导师和学院同意进行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

受疫情影响,我校本学期硕士生答辩工作采用网络远程答辩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答辩平台可选择腾讯会议、QQ、微信、钉钉、zoom等进行,以方便操作、保证答辩过程顺畅为基本原则。

三、答辩工作建议流程

1.各学院将本单位拟答辩学生进行分组,并于答辩前5天向研究生处提交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1)。

2.各答辩小组提前三天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答辩公告(附件2),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提前三天将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pdf电子版发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收齐后将论文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发送给每位答辩专家。

3. 答辩秘书提前在相关网络平台建立答辩工作小组,按时发起视频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含时间、参会人员、发言要点、答辩结果等内容)。

4.答辩主席主持视频答辩会。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并介绍答辩程序;

2)答辩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3)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4)宣读论文评阅意见,学位申请人回答相关问题;

5)学位申请人及列席会议者暂时退出视频会议;

6) 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课程考试成绩、完成研究生培养环节等情况(介绍完毕后回避);

7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水平和论文答辩情况进行认真评议,提交答辩评分表(附件3),讨论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讨论通过综合评语(须明确指出研究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创新和不足),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附件4),并拟定答辩委员会决议(附件3、4可以采用发送电子文稿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截屏的方式,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要求);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并宣读答辩委员会的决议。

5.会后,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答辩影像、答辩结果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留存。

6.各学院应于答辩结束后3天内将视频会议的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员在线状态的视频会议截图照片1张以上、各答辩委员评语及结论的文字截屏或录音、答辩结果汇总表)打包发送给研究生工作部(处),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学号-姓名-答辩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8日之前。

2.请各学院务必严格答辩程序,保证线上答辩质量和要求不降低,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及答辩质量。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8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Copyright©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