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励和引导研究生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脱颖而出,根据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20年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1、论文在理论研究或工程技术上有新的见解,其研究成果应在学术上或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论文体现出作者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论文条理清晰、分析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文笔流畅、格式规范。
4、论文作者应在有正式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武汉轻工大学名义发表(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名为前五名);或有发明专利公布(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而论文作者为第二申请人)。
5、学位论文盲评均分≥80分。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
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以及推荐湖北省优秀硕士论文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以下简称校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
五、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20春季提出学位申请人数的10%。各学院的分配指标如下:
学院名称 |
拟毕业人数 |
合计 |
普硕 |
专硕 |
食品学院 |
39 |
37 |
6 |
生工学院 |
29 |
15 |
4 |
化环学院 |
14 |
14 |
2 |
机械学院 |
5 |
24 |
2 |
动科学院 |
22 |
4 |
2 |
电气学院 |
2 |
17 |
1 |
数计学院 |
7 |
26 |
2 |
土建学院 |
11 |
12 |
2 |
经管学院 |
11 |
80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 |
|
1 |
外语学院 |
3 |
|
0 |
艺传学院 |
1 |
13 |
1 |
医护学院 |
|
15 |
1 |
合计 |
154 |
257 |
29 |
注:2020年春季研究生校优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依据拟毕业人数百分比(2017级学硕10%、2018级专硕拟毕业人数5%)核定。
2、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初选,按评选标准严格把关,逐项进行审核,根据本通知下达的分配指标进行等额推荐。推荐名单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会议应有全体成员的2/3以上出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票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者,列入武汉轻工大学2020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4、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校学位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任何部门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
5、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科专业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
6、公示无异议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发文。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天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者,不列入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7、学校将在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推荐参加省优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六、报送材料
请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0年6月8日前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1),纸质表和电子表各1份,按学位论文评定优秀程度先后顺序排列。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纸质表1份,电子表1份;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附件3)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表1份,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七、其它事项
1、对各学院推荐的校优论文,学校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不再增选。
2、对获得校级、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
3、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查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其作者和导师的表彰,并予以公布、严肃处理。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