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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3/21 14:31:40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已超过最长学制年限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见附件1)。

年限说明:我校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或3年。两年制硕士研究生最长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最长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二、核查工作

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已超过最长学制年限研究生名单是否准确,有无遗漏,联系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掌握研究生基本情况及超过学习年限的原因。

清查要求

对于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籍研究生,5月15日前到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将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学院根据本院清查情况,填写“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3年4月18日前上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处)409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与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7-83913149。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清查名单

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反馈表

研究生

2023年3月21日

 

  •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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