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5]31号)文件精神,须对2015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加验收的对象为2015年获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改与实践立项项目(附件1)。
二、研究生教育教改与实践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
三、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统一上报验收材料至研究生处411胡老师。联系电话:83923353.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