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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2/22 16:19:2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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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增强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强化导师岗位管理职责和育人成效,提升培养过程质量,本学期开始全面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对研究生教学的督导

1.随机听课。每位督导员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5门次以上的研究生课程,含所有公共课和部分专业课。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任课教师到课情况和课堂授课质量,选课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教室安排及课堂教学环境;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问题,并向学院反馈

2.教育教学材料规范化的督导。

3.督导组汇报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事故

二、对研究生论文过程的督导

1.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论文环节督导。

2.学位论文答辩抽检。

三、教育管理监督。

1)参与学位授权点的各类评估工作。

2)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提供指导性意见,检查指导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监督检查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的完成情况。

3)参与本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督查学位授予、导师评聘等相关事宜的审议工作。

4)协助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认识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内涵提升。

 

联系人:李娇 杨玲

联系电话:8392335383913149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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