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2022级新生开学初相关工作
1、双向选择工作
(1)各培养单位根据师生双向选择情况完成《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见附件1-1),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学生--师生关系--学生导师院系安排)。
(2)为促进“学科(术)带头人 + 创新团队”的学术团队建设,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指导研究生及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配备研究生副导师或设置研究生指导小组,推动团队式指导研究生培养模式。副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方法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完成《 研究生副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审批表》(见附件1-2)。
(3)请新增导师务必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2、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工作
研究生导师应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和《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并充分考虑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及时认真地指导学生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同步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提交)。有关事宜如下:
(1)下载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2-1)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和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毕业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务必逐项认真完成,不得草率。
(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应对学生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与实践活动、学位(毕业)论文等做出明确计划和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中应对学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毕业)论文等做出明确计划和安排。
(4)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及时报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5)培养计划黑色水性笔手写,导师、研究生和学院负责人确认签名必须本人手写。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由研究生、导师各存一份,学院存档两份,其中有一份将在学生毕业时进学生档案。
二、开学初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及要求
1、2022级新生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第二周开课,专业学位课第三周开课。
2、任课教师制定《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表》(见附件3-1),请各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本单位《日历表》。
3、各学院分管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检查,并填报《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准备情况表》(见附件3-2)、《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课堂检查登记表》(见附件3-3)。
4、任课教师制定《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4),在教学目标中增加“课程思政”目标,根据“课程思政”目标设计相应教学环节,在教学团队、课程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环节,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学生的学习任务中,体现在学习评价方案中。
5、各学院要周密安排各项教学任务,科学准备线下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完全线上教学三种预案,做好线上与线下、理论课与实践课实训课实验课的有效衔接,确保圆满完成秋季学习各项教学任务。
6、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严肃课堂纪律、严格考勤,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十严禁”的各项要求,杜绝违规行为、舆情事件的发生。
7、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课堂,深入了解教师授课及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实际情况,形成本单位规范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总结,于2022年11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重修工作
本学期课程重修生请于9月16日之前在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报名并查看下一年级课表,按照开课时间,随本专业下一年级学生所在课堂上课。
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学生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工作处,过期不再受理。
四、9月23日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1)上学期成绩单(纸质)
(2)2021-2023-1学期教学任务书(纸质和电子)
(3)2021级专硕《专业实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
(4)重修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
(5)《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院部存档)
(6)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纸质和电子)
(7)研究生副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审批表(有就报,没有不报)
(8)开学初教学检查表(纸质)
①《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表》
②《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准备情况表》
③《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课堂检查登记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