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轻工大党发〔2020 〕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案例库立项建设须依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而进行,范围包括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所有课程,主要面向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
2.案例库中的案例可分为综合课程案例、单一课程案例、知识点案例。综合课程案例是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单一课程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知识点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
3.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仅在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学院,本次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在2个及以上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学院,本次最多只能申报4个项目。
二、立项条件
1.案例库的依托课程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一般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1/2。案例库中的案例数量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每个案例的授课时间一般为1-2学时。
2.每个案例库建设项目设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我校全职在编教师,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须系统讲授过案例库的依托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鼓励校内教师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含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行(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申报团队共同参与建设案例库。
4.案例库中的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5.案例编写须符合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库建设成果以汇编成简装讲义和多媒体课件的形式予以呈现,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音像相结合,鼓励积极使用微课、慕课等现代教育技术(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案例文本、多媒体课件光盘等相关电子资料)。
三、立项程序
1.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采取个人申报、所属单位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
2.请各相关学院于2023年04月14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①《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学院周××”),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应完全一致。
②《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联 系 人:李娇
联系电话:027-83923353
四、立项资助
1.案例库建设项目根据其案例数量和质量,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类别。一般项目的建设周期不得超过1年,重点项目的建设周期不得超过1.5年。
2.本次立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其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0.5-1万元/项、重点项目1-2万元/项,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给予配套支持。
3.案例库建设项目的经费使用必须严格遵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主要用于项目调研、资料整理、课件制作、案例汇编等。
五、其它
1.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的管理与考核(含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21]1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鼓励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建设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论文。
2.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承担。
3.通过评审予以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案例库的知识产权归武汉轻工大学及编写者,学校享有成果优先使用权。案例库建设方不得擅自将该成果转让或许可校外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
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共同建立了“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址:https://case.cdgdc.edu.cn/)。各学院可组织本单位教师注册为案例中心教师会员,查阅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案例编写规范体例、格式(参见附件4-附件6)以及相关教学案例。
5.在“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未查询到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案例编写规范体例及格式”的我校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点(如:工程硕士、艺术硕士等),硕士点所属学院应在参考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案例编写规范体例及格式”基础上,组织制定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案例编写基本要求(含内容规范、格式规范),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附件: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轻工大行发[2021]103号)
2.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表
3.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汇总表
4.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案例编写规范体例
5.药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编写规范
6.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规范体例及格式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