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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发布于:2024/08/30 11:17:39  点击量:

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在第二、第三学年参评。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在一级学科内按照当年复试总成绩排序评选(跨门类调剂录取学生复试总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与排序评选);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获奖比例≤20%;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获奖比例70%左右。

4.优秀新生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各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奖学金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

6.“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

7.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及各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设立的“金龙鱼卓越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人)、“金龙鱼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人)等。

说明:以上奖助政策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

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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