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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招收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于:2024/09/26 12:06:22  点击量:


武汉轻工大学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①凡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②学校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①复试时间:复试在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或实践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面试。

③复试时需携带材料:

A.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B.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C.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D.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3、体检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地点:校医院。要求空腹。

4、录取

各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排名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系统中发放待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②体检不合格。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计划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71000

生物学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00700

药学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007J2

营养科学与健康工程

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701

化学工程

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702

化学工艺

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703

生物化工

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1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1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090500

畜牧学

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0835J4

人工智能与绿色制造

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1

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1

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1

管理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1

管理学院

1202Z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1

管理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学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1

外国语学院

0305Z1

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

1

医学与健康学院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

医学与健康学院

1204J3

康养技术与管理

1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0832J1

硒科学与工程

1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083201

食品科学

1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071000

生物学

1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

说明:表中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

四、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标准

202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各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在第二、第三学年参评。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在一级学科内按照当年复试总成绩排序评选(跨门类调剂录取学生复试总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与排序评选);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获奖比例≤20%;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获奖比例70%左右。

4.优秀新生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各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奖学金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

6.“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

7.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及各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设立的“金龙鱼卓越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人)、“金龙鱼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人)等。

说明:以上奖助政策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

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五、其他

1.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录取

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

3.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

研究生严老师   电话:027-83913149


                                                                 武汉轻工大学研招办

                                                                           2024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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