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学院:
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是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规范研究生招生报考和录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1.由于2019年教育部招生文件尚未公布,招生专业暂时按教育部2018年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招生。对不同学科门类下相同的学科、专业,同一学院只能使用与该学科、专业名称相对应的一个专业代码。
2.2019年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2018年新增学科、专业可以纳入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
3.非硕士点归口学院,一般不得挂靠招生,不列入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如确实有招生需求,需先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充分讨论其合理性、可行性,出具报告,报硕士点所在学院。硕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是否允许其招生,如允许招生,则出具报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列入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
4.2019年教育部招生文件公布后,如有与2018年招生文件不一致之处,将根据2019年最新文件补充、调整招生专业目录设置。
二、招生计划
由于上级还没有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按2018年招生计划数填报。本次填报的计划数仅供考生参考,待上级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后,学校重新计算分配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由于2019年教育部招生文件尚未下达,目前暂按《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设置考试科目。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如有变化,再行调整。
四、考试内容和范围
学院要对自命题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的内容范围作出说明,要求文字描述简练准确,禁止简单罗列参考书章节,最好不超过200字。
五、学院简介与学科简介
学院要组织编写本学院简介和硕士授权点的学科简介,用于编制招生简章,要求内容详实,字数适中。
六、指导教师
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按评聘分离的原则进行。各学院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4]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师德表现、科研水平、招生指标等因素制定导师聘任条件(实施细则),通过一定程序,在具备任职资格的导师中确定2019年上岗招生导师。导师聘任条件(实施细则)和上岗导师名单须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2019年上岗招生导师编入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把上岗导师信息上传至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平台,面向考生公开。
被聘任的导师只能在批准的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下招收培养研究生,若需跨学科或跨领域招生,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学科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2019年所有招生上岗导师简介。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内容要真实详尽,并将具体网址提交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七、材料报送
招生学院按照《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电子版格式填报《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和范围》、《学院简介与学科简介》3个表格,为便于后期编辑,请务必不要更改字体、字号、排版等格式。填写完毕后直接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10日前报研究生工作处,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124393969@qq.com 。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