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3个,交叉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4个,其中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领域4个:“农业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名师140余人次,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50余个;被列为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71个,其中国家级平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建有全国唯一的“中国油脂博物馆”;近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3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7项。
学校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领域,积极打造“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研究生创新培养平台,建有一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和实习实践基地,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1505”行动计划,取得突出育人成效。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与国内知名高校和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深造提供了便利途径。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左右,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0人左右;接收推免生28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8.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应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发布,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12月23日上午8:30-14:30业务课(二)。
六、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将提前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单位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2025年所有录取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14000元/人·年;其他专业研究生8000元/人·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研究生10000元/人·年。
3.如上级和学校收费标准有最新规定,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在第二、第三学年参评。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在一级学科内按照当年复试总成绩排序评选(跨门类调剂录取学生复试总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与排序评选);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获奖比例≤20%;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获奖比例70%左右。
4.优秀新生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各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奖学金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
6.“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
7.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及各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设立的“金龙鱼卓越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人)、“金龙鱼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人)等。
说明:以上奖助政策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仅限专业学位招生,学制3年。
十、联系方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部门: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网 址:https://yjs.whpu.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二)学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7-83924790 |
郭 平 老师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27-83956793 |
牛 佳 老师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27-83943956 |
张 园 老师 |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027-83956175 |
杨书慧 老师 |
机械工程学院 |
027-85617871转804 |
魏 琨 老师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027-85504717转8003 |
胡 萌 老师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027-85504742转801 |
刘湘淼 老师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027-65651698 |
高家潜 老师 |
管理学院 |
027-85306456 |
徐 聪 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7-83912002 |
杨华祥 老师 |
外国语学院 |
027-83956146 |
刘建稳 老师 |
艺术设计学院 |
027-85505186 |
薛文君 老师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027-83964002 |
胡 海 老师 |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
027-83947357 |
马闻擎 老师 |
经济学院 |
027-83900006 |
郑 琳 老师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027-83935055 |
冯 雪 老师 |
附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