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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3-10-08  阅读次数:次  

 


 

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校医院负责新生身体复查工作。

二、复查对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象为2023年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23年恢复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三、主要内容

本人、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与考生纸质版档案、电子版档案等是否一致;本人人像是否与研考报名登记表、准考生照片一致;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生按上级最新有关政策执行)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对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复核;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

四、复查程序

各学院按照复查内容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与研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及本人进行比对。同时核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各学院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新生进行人像比对,并集中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人像比对情况相关报告由研究生院协同第三方认证机构统一出具。

测试完成后,各学院安排专门人员一一核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实行工作人员专人审查、专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制度),对照档案逐项核查,11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复查报告(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1520853@qq.com)。

校医院负责新生入学身体复查,组织新生进行体检11月15日前将身体复查报告交研究生院

五、复核结果处置

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在复查过程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研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记入其研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工作要求与纪律监督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新生资格复审是为了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成立专班,在统一时间内抽调骨干,集中力量做好自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研究生教学秘书(或辅导员)要亲自参与。

2.讲究方法,注意保密。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中涉及到所有学生信息,不能随意对外提供,核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告,在对学生未做统一处理前各学院和参与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散布或扩大影响。

3.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学校将组织研究生院、网络中心、保卫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程序和工作环节,调取、查阅新生相关材料和审查记录,对存有疑点的学生要逐一复核复验,确保审查结论准确无误。对在该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七、举报电话

本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3149。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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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填表人:

2023